收件者:相對人,行政院衛生署
敬啟者:本人於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先前打電話至台端相關工作單位詢問複印病歷之相關資訊,本人於電話中有強調需要複印整本病歷。乃台端之相關工作人員告知本人,僅須掛任何一科門診,向醫師要求複印病歷即可。
惟於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乃依照台端之工作人員告知本人之相關資訊至台端之骨科門診聲請本人於貴院之相關就診資料,卻見台端之骨科醫師鄭OO先生等相關護理人員刻意刁難本人複印就診病歷。
本人今日乃從嘉義北上尋求複印病歷之程序,要求在貴院相關就診之資料,卻見台端之相關工作人員不允許本人複印相關就診資料。此刻意刁難行為已造成本人相當大之不便。
本人乃依醫療法第七十一條所賦予本人之權利至貴院依法提出相關請求,今日卻無法順利拿取本人之相關病歷,無功而返。
惟迄今本人無法順利依台端所告知之方式聲請病歷,也未見台端告知相關處理方式;因此限於收到此函三日內回覆處理方式,若仍逾期不回函,本人將不得不依法提出相關行政訴訟,請台端自行參酌。
